婚内转账8万余元引纠纷:是“赠与”还是“正常往来”?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助当事人化解争议
时间:2025-10-15 访问量:1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的大额转账常牵扯“赠与效力”与“财产归属”的双重争议——若被认定为“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款项需返还;若能证明是“正常经济往来”,则无需承担返还责任。
近日,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一起涉及婚内转账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与精准的法律论证,把 “每笔钱的真实用途” 捋清楚、用扎实证据说话,最终帮当事人驳回了原告诉请,维护了合法权益。
一、 案件焦点:8万余元转账,性质如何认定?
本案中,原告以“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我方当事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并擅自赠与夫妻共同财产8万余元”为由,诉请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钱款。
面对原告主张,我方当事人明确抗辩:与原告配偶并非“不正当关系”,双方既有男女朋友交往,亦存在合伙经营往来,案件涉及转账均为“借款清偿”或“合伙分红”,属正常经济往来,并非无偿赠与。但原告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酒店记录等证据,试图证明“不正当关系”与“赠与事实”,案件初期存在争议焦点。
二、豪航律师团队:以证据为核心,厘清转账性质
接受委托后,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迅速组建民商事辩护专项团队, 用证据说清钱的真实用途,反驳“赠与”说法:
1. 查全往来证据,锁定经营关系
接手案件后,豪航民商事辩护团队协助当事人整理近半年的转账记录——不光核对了对方转来的钱,更重点梳理了当事人转出去的钱,找到双方商量开服饰公司的聊天记录、租房合同等,证明上述转账都是用来“共同经营公司的前期筹备与运营”,而非无偿赠与。
2.拆清每笔钱的性质,戳破“赠与”说法
针对原告主张的8万多元转账,团队结合证据逐一论证性质:
2024年8月16日的4万元是原告配偶偿还此前向我方当事人的借款,属“债务清偿”,与赠与无关;
2024年8月4日的2.5万元依据双方共同经营服饰公司的磋商记录及盈利分配聊天内容,明确该款项是“公司成立前的合伙分红”,基于合作关系产生,并非无偿赠与;
剩余2万多元结合双方频繁的经营往来(如管理费、房租代付等),指出现有证据无法排除该款项与共同经营的关联性,原告主张“赠与”缺乏事实依据。
3. 紧扣举证责任,强化法律论证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民商事辩护团队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明确“原告需对‘赠与行为无效’及‘款项应返还’承担举证责任”。而原告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双方存在情感往来,没法排除这些钱是生意往来的可能”,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三、法院采纳代理意见,驳回原告诉请
最终,法院采纳了广东豪航律师团队的抗辩意见:
1. 认定被告一与我方当事人存在“男女朋友+合伙经营”的双重关系,并非单纯不正当关系;
2. 案涉8万余元中,4万元为借款清偿、2.5万元为合伙分红,剩余2万多元因双方经济往来复杂无法认定为赠与;
3. 原告举证不足以证明“赠与事实”,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四、专业领域深耕结硕果
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领域,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准绳”的服务理念:办案中注重“细节挖掘”与“策略定制”,既善于从海量证据中梳理关键事实,也能结合个案争议点制定针对性诉讼方案;始终以当事人利益为导向,从案件咨询、证据固定到庭审辩论,提供全流程专业支持,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的法律风险。
若您正面临婚内财产争议、赠与合同纠纷、合伙经营矛盾等法律问题,欢迎联系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我们将以专业的法律能力为您答疑解惑,以严谨的服务态度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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