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CHINESE

律所联系电话19120691514 律所联系电话4000520817
banner1
banner1

00后女孩转卖安眠药成“毒贩”?案件发回重审!

时间:2025-09-11    访问量:11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00后女孩马某因转卖自己未吃完的处方安眠药“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一审被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马某随后上诉。

 2025年7月25日,案件迎来转折点——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

 一、疾病困扰,合法开药

 马某2023年12月被确诊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脑病​​。患病后,马某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就诊,医生为她开具了思诺思用于治疗失眠

 后续2024年1月15日,马某通过门诊药房购买了4盒思诺思。思诺思是一种镇静催眠药,通过抑制神经兴奋发挥助眠作用,用于治疗偶发性和暂时性失眠。属于​​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

 二、病情好转,转卖剩药

 经过半年的治疗,马某的身体状况逐渐好转,开始停药。整理药品发现很多剩余的思诺思,她不想浪费,就决定通过小红书平台上发帖网络出售。

 很快就有网友联系购买,广州的牛某买了2板思诺思,浙江海盐的董某买了3板思诺思,两笔交易共计获得​​300元收入​​。她通过快递将药物邮寄给对方,没有意识到这可能涉嫌犯罪

 三、买家举报,案件事发

 案件之所以曝光,源于买家董某的举报,董某在收到快递后,直接联系了浙江海盐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报案,董某让民警​​陪同一起去领取快递​​

 随后,警方根据线索于2024年7月找到马某,告知其涉嫌毒品犯罪。在聊天记录中,董某曾主动向马某提到“越吃量越大,感觉有瘾”,并询问以后能否再开。马某回复称“不想去看了”

四、一审判决,认定贩毒

2024年10月,海盐县人民检察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对马某提起公诉

两个月后,此案在海盐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公诉机关指控马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向两人贩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两次,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一审认为,马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考虑到其有坦白情节、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五、二审争议,发回重审

马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5年3月31日,此案二审在浙江嘉兴中院开庭审理。马某辩称自己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也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应被视为“毒贩”。她的辩护律师指出,马某患有狼疮性脑病,只有部分自知力,没有故意贩卖毒品

 7月25日,嘉兴中院作出裁定,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此案提醒大家,个人不得私自转售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理剩余处方药,尤其是精神类药品,应通过药房或医院提供的官方回收渠道进行,切勿随意通过网络转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