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图造谣“十万彩礼”!宿舍合影竟被标价“挑选”?
时间:2025-09-15 访问量:9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2023年9月,广州女生小婷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一张与大学室友的毕业旅行合影。这张原本记录美好情谊的照片,却被一名拥有30多万粉丝的博主盗用,并配上了“六姐妹彩礼都是10万,你会选哪个做女友”的恶意文字。 该博主还在评论区引导网友进行“出价”、“挑选”等互动,导致评论区充斥污言秽语,该不实内容被大规模传播。
一、事件经过:从盗图到嚣张拒删
小婷最初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盗用并遭到恶意造谣时,立即通过私信联系了该博主,要求其删除虚假帖子并道歉。然而,该博主不仅拒绝了小婷的要求,甚至将其拉黑。
该博主态度嚣张地表示:“作品已删除,请不要打扰我。” 甚至反问道:“你说人家已经删了,你何必为难人家呢?”
更为恶劣的是,该博主在知道小婷等人报警后,虽删除了原帖,却继续发布修改版本的图片内容,给女孩们添加了“一姐”、“二姐”等称号以及虚构的年龄与职业,甚至还开设粉丝群邀请网友讨论“相亲”话题。
二、法院判决:认定双重侵权责任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肖像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
1.名誉权侵权
本案中涉案博主在平台有33.1万粉丝,具有一定影响力。其将小婷等人的合照描述为“六姐妹”,虚构事实,并配上“六姐妹彩礼都是10万”的文字,诱导网友评论,引发网络用户作“出价”、“挑选”等评价。
法院认为,被告的前述行为,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造成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2.肖像权侵权
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被告未经原告授权在短视频平台上使用原告肖像照片,客观上实施了未经原告许可使用其肖像的违法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
三、法律维权:历时一年的艰难诉讼
面对拒不道歉的造谣者,小婷和室友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她们委托律师提起了诉讼。
维权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由于被告卢某一直回避,法院最终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使维权流程拖得较长。
2024年9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对本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博主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法院判决该博主在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出具书面道歉信,并向小婷和舍友赔偿财产损失(含合理开支)12000元。
四、法律建议:面对侵权如何维权
1.收集证据:
确保收集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诉讼请求。这包括侵权行为的截图、相关证人的证言、损失的证明等。对于网络侵权行为,应及时通过公证或可信时间戳等方式固定证据,防止证据灭失。
2.撰写起诉状:
1. 原被告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
2. 诉讼请求:明确列出起诉的具体请求,包括经济赔偿、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等;
3. 事实和理由:详细描述侵权行为的经过、侵权对原告造成的影响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4. 证据材料:列出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清单;
此案虽然是个案,但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它清晰地传达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的强烈信号。小婷希望通过分享自己的经历,鼓励更多人勇敢维权:“希望大家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不要害怕,勇敢一点,和我们一样拿起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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