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发现大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吗?
时间:2026-01-15 访问量:17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核心法律武器:股东代表诉讼
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他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怠于起诉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为了公司的利益提起诉讼。
2.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前提条件(前置程序):
书面请求:小股东必须先书面请求公司的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等待期限: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请求后,如果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
3. 谁可以起诉: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任何股东都可以。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4. 起诉的对象:
滥用权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也可能包括协助其侵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第三人。
二、其他重要的维权途径
1. 直接诉讼:
如果大股东的滥用权利行为直接侵害了小股东的个人权益(例如,侵犯其知情权、分红权、优先认购权等),小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直接对侵权股东或公司提起诉讼。
2. 行使股东知情权: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会计账簿。
这是发现大股东不法行为(如关联交易、资金占用、不当担保)的基础性工具。如果公司无理拒绝,股东可以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为后续维权收集证据。
3. 请求解散公司: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例如,股东会长期无法作出有效决议),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4. 向监管部门举报:
如果大股东的行为涉嫌违法违规(如挪用资金、违规担保、虚假披露),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如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 等行政机关举报,由行政机关进行查处。
三、维权行动步骤建议
1.全面收集证据:这是所有法律行动的基础。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证明股东身份和持股情况的文件(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东名册)。
证明大股东滥用权利行为的证据(关联交易合同、资金往来凭证、不当决议的会议记录、财务报告异常等)。
沟通记录(要求行使知情权、要求公司起诉的书面请求及回复)。
2.内部沟通与发函:首先尝试通过公司内部治理渠道(如董事会、监事会)解决问题,并保留书面记录。
3.履行前置程序:在计划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前,务必向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发出书面请求,并等待法定期限。
4.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此类案件法律关系复杂,证据要求高,强烈建议聘请精通公司法、有丰富商事诉讼经验的律师。律师可以帮助您:
评估案件胜诉可能性和诉讼策略。
指导您合法、有效地收集和固定证据。
起草法律文书,代理诉讼。
如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我们~


19120691514
400052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