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书面合同,但有转账记录、送货单,能认定合同关系成立吗?
时间:2025-12-31 访问量:23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即使没有书面合同,通过转账记录、送货单等证据,依然可以认定合同关系成立。
一、核心认定逻辑
1.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这意味着,合同关系是否成立,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就交易的核心内容(如买卖什么、多少钱、多少数量等)达成合意,而不在于是否有一份签字的书面文件。
2.证据链条的形成:
单独一份证据可能证明力不足,但转账记录、送货单、聊天记录(微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结合起来,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以下事实:
存在交易合意:双方的沟通记录能证明在谈什么生意。
履行了主要义务:送货单(尤其有对方签收)证明了卖方已履行交货义务;转账记录证明了买方已履行付款义务。
交易内容明确:送货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与转账金额、沟通记录能相互印证交易的具体内容。
3.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在诉讼中,法院会综合审查这些证据。如果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一个逻辑完整、没有矛盾的闭环,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交易行为,法院通常会认定事实合同关系成立。
对方如果否认合同关系,需要提供相反证据,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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