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CHINESE

律所联系电话19120691514 律所联系电话4000520817
banner1
banner1

表白期间的“爱心”转账,关系未成能要回吗?

时间:2026-01-04    访问量:28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一、案情回顾:追求期间多次转账,关系未成诉请被驳回

王先生与张女士因工作相识。王先生对张女士产生好感后,为表达追求之意,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向其转账,部分转账还备注“自愿赠与”。此外,王先生主张曾应张女士要求交付现金35000元,并称所有款项均以“建立恋爱、结婚关系”为目的,属于附条件的赠与。

双方最终未确立恋爱关系。王先生认为感情受挫,要求张女士返还共计60292元。张女士则辩称,双方从未建立恋爱关系,所有款项均为王先生自愿赠与,且王先生曾明确表示不会索回;同时否认收到过35000元现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先生的转账中,部分大额款项未被接收;实际接收的款项中,多笔标注“自愿赠与”,且王先生曾在微信中明确声明“此前所有给予均为自愿赠与,无任何胁迫,不会以任何方式索回”。关于35000元现金交付的主张,王先生未能提供收据、取款记录、证人证言等任何有效证据。综上,法院判决驳回王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附判决书节选:

http://wwz.haohangls.cn/Picture/case/aa70857ecdb1dabbd69a9f8f83569c0a_10384.jpg

【注:本判决为个案结果,仅作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不同案件需结合具体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综合判定】

二、裁判要旨:认定转账性质的四个关键

1.意思表示明确+实际接收,赠与关系即告成立

赠与的核心在于“无偿自愿”。一方作出无偿给予的真实意思表示,另一方实际接受,赠与关系即依法成立。本案中,王先生不仅多次备注“自愿赠与”,还另行作出书面声明,足以认定其赠与意思明确;张女士收款行为视为接受,故赠与关系生效。即便转账出于追求目的,在无相反约定时,仍视为一般性赠与,关系未成后通常不可要求返还。

2.主张“附条件赠与”,必须提供实质证据

如主张转账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需承担举证责任。必须有充分证据(如明确提及结婚条件的聊天记录、书面协议、录音录像等)证明双方就此达成合意。本案中,王先生既未能证明双方存在恋爱关系,亦无证据证明款项附有“结婚”条件,其“附条件赠与”的主张无法获得支持。

3.现金交付主张,需有证据支撑

主张已交付现金的一方,应提供证据证明交付事实。常见证据包括:收款方出具的收条、付款方的取款记录、在场证人证言、交付过程的视听资料等,证据之间应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王先生主张支付35000元现金,但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故该诉求未获法院支持。

4.诚信原则约束,明确承诺不可反悔

民事活动遵循诚信原则,当事人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反悔。王先生已明确表示款项为“自愿赠与、不会索回”,事后又起诉要求返还,该行为违背其自身承诺,亦有违诚信,故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三、风险提示:特殊经济往来的注意事项

1.性质明确,备注清晰

如款项属于借款,或是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特殊给付,建议在转账时明确备注(如“借款”、“彩礼”、“结婚筹备金”等),或通过聊天记录、书面协议等方式固定约定,避免后续就款项性质产生争议。

2.大额支付,留痕存证

对于大额款项,尽量采用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可追溯的电子方式支付,完整保留转账凭证、相关沟通记录。尽量避免现金交付,如确有必要,应要求对方当场出具内容清晰的收据。

3.理性支出,量力而行

在追求或恋爱过程中,为表达心意的小额红包、日常消费支出等,通常被认定为维系感情的普通赠与,在关系结束后一般不可要求返还。建议理性对待经济付出,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量力而行。

四、结语

感情关系中的财产纠纷、赠与合同争议等在生活中屡见不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在于遵循法律规定、留存充分证据。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我们。我们的专业法律团队将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您提供合规、专业的法律指引,帮您答疑解惑,全力守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