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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尾款被卡 “负签证扣款”?豪航代理承揽方胜诉追回4.5万元

时间:2025-12-08    访问量:8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一、 案情简介

我方客户(承揽方)与某发包方签订了一份《开荒保洁工程合同》,约定由我方客户为某项目提供开荒保洁服务,按综合单价包干,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通过书面文件及微信沟通等方式,共同确认了最终结算总价为人民币16万余元。发包方在支付了10万余元后,就剩余6万余元尾款的支付提出异议,主张两项扣款:

1. 以施工存在瑕疵为由,要求扣除所谓的“负签证费用”3万余元(包括第三方垃圾清运费、玻璃更换费、五金整改费等);

2. 主张其曾为我方客户垫付工人工资1.5万元,应予抵扣。

我方客户认可1.5万元的垫付工资并同意抵扣,但坚决否认其施工行为与“负签证”所列费用有关,认为该扣款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我方客户遂委托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代理其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二、 代理思路与法院裁决

豪航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深入分析了案件材料,制定了以“固定结算依据、击破对方举证”为核心的代理策略。

1. 巩固结算基础: 律师重点强调,双方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工程量确认表等载体共同确认的结算总价,是清晰、明确的最终结算依据,应作为认定欠款数额的基础。

2. 质疑扣款证据: 针对发包方提出的“负签证扣款”,律师逐一剖析其证据弱点,指出其提供的工程联系单、第三方费用凭证等,均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法证明所述损失是由我方客户的施工行为直接造成,也无法证明相关事项属于我方客户的合同义务范围。例如,玻璃刮花的具体原因和责任方不明,垃圾清理的责任划分不清等。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我方核心代理意见,判决如下:

1.确认双方结算总价为16万余元。

2.支持发包方主张的1.5万元垫付工资从尾款中抵扣。

3.驳回发包方关于扣除3万余元“负签证费用”的全部诉讼请求。

4.判令发包方向我方客户支付剩余工程款4.5万余元及相应诉讼费用。

法院的判决核心在于:发包方对其扣款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但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扣款事由与承揽方的违约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附判决书关键内容节选拼图:

http://wwz.haohangls.cn/Picture/case/5e77aef80bf22d076a69696ed9cbb74f_10356.jpg

【注:判决内容仅为个案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三、实操指南:3 个细节避结算坑​

1. 结算确认是关键: 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书面、电子等形式及时、明确地确认工作量、进度和结算总额,是避免后续争议的基石。本案中,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总价成为法院判决的根本依据。

2. “谁主张,谁举证”是铁律: 发包方若主张因承揽方违约而扣款,必须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证明瑕疵存在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明责任归属的证据(如沟通记录、责任认定书)、以及证明损失金额的证据(如第三方合同、发票)。单方陈述或关联性不足的证据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3. 垫付抵扣需合意: 对于发包方垫付的费用,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必须事后取得承揽方的明确认可,方可从工程款中抵扣。

四、法律助力:企业遇纠纷可寻专业支持

商事合作中,清晰的合同约定、规范的履约管理和完善的证据保存,是预防和解决纠纷的三大支柱。当出现结算争议时,企业应积极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应尽早寻求专业法律支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商事团队在合同纠纷、工程款追索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为企业提供从合同审查、风险防范到争议解决的全方位法律服务。如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获取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