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CHINESE

律所联系电话19120691514 律所联系电话4000520817
banner1
banner1

成功案例 | 代理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为当事人追回拖欠工程款及利息

时间:2025-12-05    访问量:11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一、案件背景

本所客户黄先生(承包方)与李先生(发包方)就两处餐饮店铺的室内装修工程达成口头协议。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后,双方就结算金额产生争议,李先生以结算数额存在异议及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拖欠部分工程款。多次协商无果后,黄先生委托本所代理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二、案件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1. 口头装修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2. 发包方在收到结算单后未提异议并部分付款,是否构成对结算金额的认可;3. 工程已投入使用后,发包方以质量问题为由抗辩拒付尾款能否成立。

三、代理工作

本所民商事诉讼团队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系统梳理,重点围绕微信聊天记录、工程结算单、银行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团队精准定位案件争议核心,并就“口头合同效力”、“结算单的默认认可规则”及“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分配”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为庭审辩论做了充分准备。

庭审中,针对被告提出的结算金额异议及墙面漏水等质量问题抗辩,本所律师明确指出:首先,被告在收到结算单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并已支付部分款项,应视为对结算金额的认可;其次,被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所谓的质量问题系由我方施工所致,且工程已交付使用,其以此拒付尾款于法无据。

四、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本所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双方口头协议合法有效,被告应履行付款义务。判决被告李先生向本所客户黄先生支付剩余工程款24,85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本案诉讼费大部分由被告承担。

附判决书关键内容节选拼图:

http://wwz.haohangls.cn/Picture/case/a0c090e9ccc080012e1b23d2f1d8a411_10354.jpg

【注:判决内容仅为个案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五、典型意义

本案清晰地展示了在未签订书面装修合同的情况下,如何通过电子通讯记录、结算凭证等证据链证明合同关系与结算事实。同时,本案也明确了以下重要法律规则:

1.口头协议效力:符合法律规定的口头合同受法律保护。

2.结算单的默认效力:发包方收到结算单后,未及时提出异议并付款的,可能被视为认可。

3.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工程投入使用后,发包方主张质量问题的,需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

六、律师建议

建议各方在装饰装修活动中,务必签订权责清晰的书面合同。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注意通过书面或可留存证据的方式(如微信、邮件)确认工程量、结算金额。发生争议时,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装修纠纷的处理涉及合同认定、证据留存、责任划分等多个法律要点,一旦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合法权益受损。如果您在民事合同签订、债权债务追偿、装修纠纷处理等法律事务中遇到疑问或需要专业支持,欢迎通过官方渠道咨询。我们将基于自身法律知识与实务经验,为您提供合规的法律分析与维权思路,协助您理清法律关系、规避潜在风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