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单方解除协议,如何认定合法性?
时间:2025-11-14 访问量:19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行政机关不能随意单方解除协议。合法性受到严格限制,必须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
1. 理由正当:为保障重大公共利益,或相对方存在严重违约。
2. 程序合法:事先告知、听取申辩,并对相对人的损失予以公平补偿。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这类协议通常属于 “行政协议” ,其解除同时受 《行政诉讼法》 、 《民法典》 以及相关专项法律法规的调整。
核心法律原则是:
1. 依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的任何行为必须有法律授权。
2. 信赖保护原则: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或解除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或协议,以保护相对人的合理信赖利益。
二、对您的建议:如何应对?
如果您的行政机关单方解除了协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权:
1. 固定证据:收到书面的解除决定通知;保存好原始协议、履行协议过程中的所有沟通记录、付款凭证、投资证明等。
2. 分析合法性:对照上述审查框架,判断行政机关的解除行为在“理由”和“程序”上是否存在瑕疵。
理由是否真实充分? 所谓的“公共利益”是否具体?您的行为是否真的构成“严重违约”?
程序是否正当? 是否提前告知、听取意见?是否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方案?
3. 寻求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请求撤销违法的解除决定。
行政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确认解除行为违法、撤销解除决定,并责令行政机关赔偿您的损失。
如有不懂或想寻求法律帮助,可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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