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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外观与他人专利设计相似,但功能不同,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时间:2025-11-14    访问量:56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有可能落入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主要由产品的“外观”决定,而非“功能”。即使功能不同,只要产品种类相同或相近,且整体视觉效果上构成“近似”,就仍然可能构成侵权。

中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判断您的外观是否落入他人专利保护范围,核心是进行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看两者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判断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

这是前提条件。如果产品种类既不相同也不相近,即使外观一样,通常也不构成侵权。

即使功能不同,也需要先判断两个产品在用途、销售渠道、消费者群体等方面是否具有关联性。如果属于同一大类(如“电子设备”),或通常在相同渠道销售给同类消费者,就可能被认定为相近种类。

第二步: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近似(核心步骤)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需要比对整体视觉效果,而不是抽象地分解成各个设计特征。

法院通常会站在 “一般消费者” 的视角进行观察。重点关注:

1.  整体形状、图案:产品的整体轮廓和主要装饰图案是否给人留下近似的视觉印象。

2.  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要点”:对方专利中最为显著、与众不同的部分(即创新点),是否在您的设计中得以体现。如果模仿了其最具辨识度的部分,风险极高。

哪些差异可能不足以避免侵权?

1.局部细微差异:如按钮形状、条纹数量有细小不同。

2.常见设计元素的替换:使用常见的几何形状进行简单替换。

哪些差异可能不构成侵权?

整体视觉效果存在明显差异:两者的整体形状、布局、风格迥异,使一般消费者能清晰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