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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被同事打伤、被客户骚扰,公司和侵权人要负责吗?

时间:2026-03-17    访问量:3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同事打人、客户骚扰,侵权人都要直接赔偿;公司是否担责,看是否因工作原因、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与反骚扰义务。

一、被同事打伤

1.侵权人(同事):全责,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等赔偿;构成轻伤以上还可能负刑事责任。

2.公司:

算工伤:因履行工作职责被打(如劝架、处理工作冲突),可认定工伤,公司走工伤赔偿。

补充责任: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未及时制止、无安保、未处理),在过错范围内补充赔偿。

不担责:纯属私人恩怨打架、公司已尽到管理与制止义务张家港法院。


二、被客户骚扰

1.侵权人(客户):全责,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精神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

2.公司:

必担责(法定):《民法典》第 1010 条、《妇女权益保障法》要求公司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制止职场骚扰。

补充 / 过错责任:未制定反骚扰制度、未设投诉渠道、接到投诉不处理 / 拖延、未及时制止客户骚扰,公司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可免责:公司已尽全部合理预防与处置义务(制度、培训、及时处理),仍发生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