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CHINESE

律所联系电话19120691514 律所联系电话4000520817
banner1
banner1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破坏共有设施怎么处理?

时间:2025-10-22    访问量:7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一)证据固定与责任认定

1.收集证据

现场记录:拍摄破坏前后的对比照片、视频,记录施工时间、范围。

书面材料:保存施工图纸、审批文件、物业报修记录等,核实是否存在超范围施工

2.检测报告: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沉降、噪音分贝、绿化受损程度进行检测

3.责任主体认定

施工方责任:若因施工不当导致破坏,施工单位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业主连带责任:若加装电梯业主未履行监督义务,可能需与施工方共同担责

4.物业责任:若物业未及时制止违法施工,可能需按物业服务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二)协商与调解

1.内部协商

沟通主体:由受损业主、加装电梯业主代表、施工方、物业共同参与协商。

解决方案:

恢复原状:要求施工方限期修复损坏的绿地、道路等设施。

经济赔偿:参照修复费用,协商赔偿金额。

替代补偿:例如,为受损业主提供电梯广告收益分成或延长免费使用权

2.第三方调解

行政调解:向街道办、居委会或住建部门申请调解。例如,成都某小区通过社区调解,施工方同意赔偿绿化损失并调整施工方案

人民调解:部分城市设有专门的电梯加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可提供免费调解服务


(三)行政投诉与处罚

1.投诉渠道

规划部门:若施工超审批范围,向自然资源局投诉,要求责令停工并整改

城管部门:破坏公共绿地或违建行为,可拨打 12319 举报,城管部门将依法立案调查。

环保部门:噪音或粉尘污染超标,向生态环境局投诉,要求施工方采取降噪防尘措施。

2.行政处罚措施

限期整改:如上海某小区因 “毁绿圈地” 被城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停工整顿:施工方无资质或未办理施工告知手续,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停工

(四)司法诉讼

诉讼请求:

排除妨害:要求施工方停止破坏行为,恢复共有设施原状

赔偿损失:主张修复费用、房屋贬值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需提供司法鉴定报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236 条(排除妨害请求权)、第 1184 条(财产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