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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怎么办?

时间:2025-10-16    访问量:7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是不是只能等拘留结束后才能申请复议或诉讼?其实并不是!今天就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1. 行政拘留前的权利保障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67条,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前,必须履行告知程序,书面告知你处罚的事实、理由、结果,以及你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如果你对处罚有异议,可以提出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会进行复核,并将结果通知你。如果复核后仍不服,别急,还有下一步!

2. 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如果你对处罚结果依然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拘留决定书后,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注意: 申请暂缓执行必须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为前提哦!

公安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24小时内作出决定。如果认为暂缓执行不会造成社会危险,并且你提供了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按每日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公安机关会作出暂缓执行的决定。

如果已经被拘留,公安机关会立即通知拘留所释放你。

3. 暂缓执行的意义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是我国行政处罚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目的是保障你的救济权利,避免错误执行,体现人性化执法。

在暂缓执行期间,你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待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执行拘留。

总结一下:

对行政拘留不服,不必等拘留结束,可以申请暂缓执行。

申请暂缓执行需要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为前提。

公安机关会在24小时内决定是否暂缓执行。

希望这篇笔记能帮到有需要的家人!如果有不懂或者解决不了的欢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