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CHINESE

律所联系电话19120691514 律所联系电话4000520817
banner1
banner1

豪航快讯:林某强奸罪一案,当事人获较轻量刑​

时间:2025-09-15    访问量:12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苏茗

涉案罪名:强奸罪

案件进展:为当事人争取到较轻量刑

一、事情经过

 2025年2月,林某某与蔡某某在社交场合相识。同年3月16日晚,二人与朋友在深圳市某酒吧饮酒至次日凌晨。林某某供述称,离店时蔡某某虽醉酒但仍有自主行动能力,其误判女方意识状态,最终将蔡某某带回住所并发生关系。3月18日,林某某主动告知蔡某某关系事实并建议服用避孕药。后蔡某某因怀孕并接受手术治疗,经亲子鉴定确认胚胎与林某某符合生物学亲子关系。

 2025年4月10日,林某某在未接到强制传唤的情况下自行前往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全程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庭审中,林某某对事实经过无异议,承认行为违法性,表示悔过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律师风采:辩护策略与法律理性

被告林某辩护律师苏茗在庭审中展现了专业素养与人文关怀。其辩护策略聚焦三点:  

第一,强调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无预谋犯罪意图,系因错误认知女方状态而实施行为;  

第二,突出林某某的自首情节与认罪态度,引用《刑法》第六十七条建议从轻处罚;  

第三,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适用缓刑的合理化建议。虽最终法院未采纳缓刑意见,但律师通过举证质证、量刑协商等程序,促使检察机关提出三年有期徒刑的相对较轻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  

律师在辩护中既尊重司法事实,亦注重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职业者理性辩护与伦理平衡的担当。

本案通过法律程序对被告人行为作出公正裁决,同时折射出醉酒情形下性同意认定的复杂性。林某某的主动投案与悔过态度为其争取到法定从轻情节,而辩护律师的专业介入则彰显了司法体系中辩护权的重要价值。此案亦警示社会公众需明确性行为的法律边界,避免因认知误区引发严重后果。

以下附上判决书:
/Picture/news/c0298f0421f20ab3423af5117889e1c3_10203.jpg/Picture/news/b4884fc4dba9365bd0dc28b4ceab1d2c_1020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