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帮信罪案件到了审查起诉、法院阶段,还能不能争取不起诉、缓刑或单处罚金?

LEGAL INSIGHTS

帮信罪案件到了审查起诉、法院阶段,还能不能争取不起诉、缓刑或单处罚金?

2026-10-12·刑事辩护·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CORE · 核心结论

家人卖卡、"跑分"被抓,批捕之后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很多家属以为"这下只能等判了"。其实对于帮信罪这类轻罪,审查起诉阶段恰恰是争取相对不起诉最关键的窗口,到了法院也仍有缓刑、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的空间。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做的第一件事是"阅卷"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辩护律师依法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帮信案阅卷,重点不是泛泛地看,而是逐项核对能不能对上入罪和升格的标准:

  • 卡数、账户数:是否真的达到"三个以上本人账户"或"二十张电话卡"等门槛;
  • 资金流水:账户总流入多少,其中经查证确属上游犯罪资金的有多少——按2025年两高一部《帮信意见》(法发〔2025〕12号)第六条,以新增标准定罪的,应先查证流入资金中被帮助对象涉嫌犯罪的金额达标,不能拿全部流水笼统定罪;
  • 违法所得:当事人实际到手多少钱,是否达到一万元,有没有把同案人的钱、正常资金算进去;
  • 主观明知的证据:是有"被冻结后仍使用""报酬明显异常""准备话术"等客观情节,还是仅凭口供推定;
  • 行为边界:是只供卡,还是供卡后又转账、套现、反复刷脸,有无组织、招募、介绍他人供卡——这直接决定定帮信罪,还是可能升格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共犯;
  • 到案与悔罪情节:是否自首、坦白、立功,是否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配合追查上家;
  • 身份材料:是否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初犯偶犯,参与时间长短。

阅卷发现的问题,要转化成给检察院的书面意见——或主张数额、卡数证据不足,或主张不构成"明知"、罪名应当降格,或主张犯罪情节轻微、建议不起诉。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在阅卷中最常发现的问题,是侦方拿账户全部流水笼统指控,而没有把"经查证确属上游犯罪的资金"单独坐实;卡数、对象数、违法所得也常常混入同案人或正常资金。我们会要求逐笔核对、把证据不足的部分剔出去——数额能不能站得住,直接关系到能否以情节轻微争取相对不起诉。

二、审查起诉阶段的几种"不起诉",条件各不相同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几类不起诉,帮信案常涉及其中三种,家属要分清:

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六条
  • 适用条件:没有犯罪事实,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等

相对不起诉(酌定不起诉)

  •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刑法第三十七条
  • 适用条件: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证据不足不起诉(存疑不起诉)

  •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
  • 适用条件:经退回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帮信案最常见、也最值得争取的是相对不起诉。它的法律支撑很明确:

  • 法释〔2019〕15号第十五条:综合考虑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 法发〔2025〕12号第十条、第十二条:被诱骗、参与时间较短获利较少、认罪认罚、积极配合追查上游的,可以从宽;具备这些情形且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 该意见第十一条:未成年人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犯罪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一般应当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在校学生参照酌情从宽。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年7月发布的依法惩治帮信相关犯罪典型案例中就有明确导向:上海闵行区检察机关对一起帮信案里涉案的在校学生顾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并通知学校,后被留校察看),对未成年的师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六个月,而对另一名提起公诉的高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这组案例清楚地体现了"分层分类、教育挽救末端和学生、对组织者从严"的政策——同案不同处理,差别正在于地位作用、年龄身份和情节轻重。

对涉案人数众多的"两卡"案,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对初犯、偶犯,尤其是仅出售本人少量银行卡、违法所得不大且认罪认罚的,严格把握起诉标准。这正是末端卡农、年轻学生争取不诉的现实空间。

三、到了法院,还有哪几种较轻的处理

如果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帮信罪法定刑只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身刑度就轻,法院阶段可争取:

  1. 缓刑: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依法适用缓刑,不必实际服刑;
  2. 单处罚金:对情节较轻的,可以只判处罚金、不判监禁刑;
  3. 免予刑事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依《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予刑事处罚,由法院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移送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处分;
  4. 较短的拘役或有期徒刑实刑:对地位作用相对较重、有从重情节的,争取更短刑期。

罚金怎么定也有依据:法释〔2019〕15号第十八条要求,综合犯罪的危害程度、违法所得数额、被告人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辩护中可以围绕违法所得已退缴、家庭实际缴纳能力等,提出与情节相适应的罚金意见,而不是被动接受高额罚金。

需要提醒的是,从宽不是无条件。法发〔2025〕12号第九条列了八类从严情形:组织或长期收贩卖卡、组织利用未成年人或学生老人、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跨境帮助、提供专门犯罪技术、利用AI"深度合成"、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五年内被判过刑或作过相对不起诉又犯。属于这些情形的,争取不诉、缓刑的难度明显更大,辩护预期要实事求是。

四、不起诉、缓刑之外,别忘了这些"附随后果"

很多人以为"不起诉就彻底没事了",这不完全准确,家属要提前了解:

  • 行政处罚仍可能跟上:依《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尚不构成犯罪或被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的,可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两卡"联合惩戒:依《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公安部等四部门2024年12月1日施行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因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被采取金融惩戒(限制账户非柜面出金、限制支付账户、暂停新开户)、电信网络惩戒(限制名下电话卡等业务、停办新业务)和信用惩戒,惩戒期限一般为三年;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两卡"行为的,惩戒期限一般为二年。对认定和措施有异议,可依法申诉;
  • 职业禁止、禁止令:利用职业便利犯罪的可宣告职业禁止;判缓刑的可同时宣告禁止令,限制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场所、接触特定人员;违反的可能被收监执行原判;
  • 关于"案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相对不起诉并非定罪判刑,公安机关出具的犯罪记录查询中一般不记为犯罪记录;但不起诉决定等会在司法办案系统中留存,在参军、考录特定岗位等严格政审中可能被综合考量,不应简单理解为"完全无痕"。

把这些后果讲清楚,是为了让家属既看到争取不诉、缓刑的价值,也对后续生活影响有合理预期。

五、审查起诉、法院阶段,辩护的发力点

帮信案在这两个阶段,专业辩护通常围绕以下几点展开:

  • 数额之辩:主张剔除无法对应上游犯罪的流水、存疑的获利,把指控拉回到真实、经查证的数额;
  • 罪名之辩:把"只供卡、偶尔配合刷脸、不明知转移赃款"与"专职车手、反复套现取现"区分开,力争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共犯降为帮信罪;
  • 情节之辩:系统固定末端、初犯偶犯、被诱骗、时间短获利少、自首坦白、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配合追查上家等从宽情节;在校学生、刚成年的,主动提交学籍、在校表现等材料;
  • 程序与证据之辩:对资金查证明细、鉴定意见、电子数据取证程序提出意见,证据不足的主张存疑不诉;
  • 量刑协商: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就是否适用缓刑、能否单处罚金、罚金数额,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签署具结书前看清量刑建议。

六、在广州办这类案子,豪航能为家属做什么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在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法务大厦北塔20楼。帮信案进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后,刑事团队通常会推进这些工作:

  • 第一时间完整阅卷,逐项核对卡数、账户流水、经查证的涉诈资金、违法所得和"明知"证据,列出案件的问题清单;
  • 就是否构成犯罪、罪名是否准确、数额是否应核减,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对情节轻微的末端人员、在校学生,重点争取相对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
  • 对证据不足的,依法主张存疑不起诉;对确需起诉的,围绕缓刑、单处罚金、较短刑期与检察机关开展量刑协商;
  • 指导当事人依法、规范退缴本人违法所得,准备在校证明、悔罪材料、社会调查等,必要时参与公开听证;
  • 就可能面临的"两卡"惩戒、行政处罚、职业禁止等,提前向当事人和家属说明并协助应对、依法申诉。

需要如实说明:律师能承诺的是把阅卷、意见、协商这些专业工作做到位,最终是否不起诉、如何量刑,由检察院、法院依法独立决定。不夸大、不打包票,是豪航一贯的做法。

七、给家属的建议

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不等于"只能等判",但时间窗口有限——认罪认罚具结、不起诉决定通常就在这一阶段形成。家属应尽快让辩护律师完成阅卷、提出书面意见,而不是错过这道关口。如果家人是末端卡农、在校学生或刚成年、初犯、获利很少,更要尽早把从宽材料和不起诉意见递到位。

如果你或家人正处于帮信案的审查起诉或法院阶段,可以把起诉意见书、涉案卡数与金额、到案经过、是否在校等情况告诉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我们先帮你判断有没有不起诉、缓刑或单处罚金的空间,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长期办理广州及周边地区刑事案件,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出庭辩护等专业法律服务。

咨询电话:191-2069-1514

服务热线:400-052-0817

八、参考来源与免责声明

资料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5号,第十五、十七、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法发〔2025〕12号,第9—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八条(中国人大网)
  6.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相关犯罪典型案例》(2025年7月,12309中国检察网)

免责声明: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知识科普,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案件结果取决于事实、证据及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文中案例当事人信息均已作脱敏处理,所引规定与案例均来自公开发布的官方渠道,不代表对类似案件结果的承诺。法律适用可能更新,个案请以现行有效规定及司法机关认定为准,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線上諮詢

遇到法律問題?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