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广州侵犯著作权罪律师:盗版影视、卖网课软件、游戏私服、"盗链"聚合APP会判几年?刑法217条2025最新立案量刑标准

LEGAL INSIGHTS

广州侵犯著作权罪律师:盗版影视、卖网课软件、游戏私服、"盗链"聚合APP会判几年?刑法217条2025最新立案量刑标准

2026-10-12·刑事辩护·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CORE · 核心结论

家人因为倒卖盗版网课、搬运影视资源、卖破解软件、运营影视聚合APP或销售盗版图书被公安立案,会怎么判?侵犯著作权罪的入罪数额是多少,和"卖假货""卖侵权复制品"有什么区别?

一、刑法217条:侵犯著作权罪怎么规定,刑修十一改了什么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经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3.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
  4. 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
  5.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6. 未经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的技术措施。

刑修十一有三处关键变化,直接影响现在的定罪量刑:

  • 法定刑大幅提高:由原来最高七年提升到十年,基本档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改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明确"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为独立实行行为,与"复制发行"并列,把网络搬运、影视聚合、"盗链"等纳入打击范围;作品类型明确列入"视听作品"。
  • 新增第六类"规避技术措施"行为:制作、出售或提供"加密狗"、破解补丁、盗版程序等避开或破坏技术保护措施的装置、技术服务,可直接构成本罪。

家属首先要明白,侵犯著作权罪是目的犯——必须"以营利为目的"。纯个人欣赏、学习、研究,非营利的少量复制分享,属于民事侵权或合理使用范畴,不进入刑事。豪航知识产权刑事团队介入后,首先核对的就是三件事:是否有营利目的、涉案作品是否受著作权保护且未经许可、违法所得与非法经营数额如何计算——这三点决定罪与非罪、在哪个量刑档。

二、2025最新立案标准:法释〔2025〕5号(2025年4月26日施行)

这是当前办理这类案件必须适用的最新标准。2025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5号),自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法释〔2004〕19号、法释〔2007〕6号、法释〔2020〕10号等此前三部司法解释。旧文章里"违法所得3万、复制品1000张"等过期数字不能再直接套用。

根据该解释第13条,侵犯著作权罪的入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标准为:

违法所得数额

  • 入罪标准(数额较大/其他严重情节):3万元以上

非法经营数额

  • 入罪标准(数额较大/其他严重情节):5万元以上

二年内再犯(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后又实施217、218条行为)

  • 入罪标准(数额较大/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 或 非法经营3万元以上

复制发行复制品数量

  • 入罪标准(数额较大/其他严重情节):复制件合计 500份(张)以上

网络传播数量

  • 入罪标准(数额较大/其他严重情节):传播作品/制品/表演 500件(部)以上

网络下载量

  • 入罪标准(数额较大/其他严重情节):达到 1万次以上

网络点击量

  • 入罪标准(数额较大/其他严重情节):被点击 10万次以上

会员制传播

  • 入罪标准(数额较大/其他严重情节):注册会员 1000人以上

兜底

  • 入罪标准(数额较大/其他严重情节):数额/数量未达标,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加重档:数额、数量达到上述标准十倍以上的,认定为"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即违法所得30万、非法经营50万、点击100万次等,进入三到十年档。

需要特别厘清两个概念(解释第28条):

  • 违法所得数额:出售侵权产品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扣除原材料、所售产品的购进价款;提供服务的扣除服务中所用产品购进价款。通过收取服务费、会员费、广告费等方式营利的,收取的费用直接认定为违法所得。
  • 非法经营数额: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总价值,按实际销售价、平均价、标价、正品市场中间价的顺序认定,范围比违法所得大。

三、网络时代的高发行为:聚合APP、"盗链"、破解软件怎么定性

2025年两高发布的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中,多起直接涉及新型网络侵权,对家属理解"我只是搬运/提供工具"很有参考价值:

案例一:张某、孙某影视聚合APP、"盗链"侵犯著作权案

张某、孙某等人开发运营多款影视聚合APP,未经许可下载热门视听作品上传云服务器,并购买他人技术解析服务,用户无需跳转著作权人平台即可在其APP直接播放、下载,靠APP内收费广告营利,仅"盗链"传播视听作品就达7.2万余部。无锡新吴区法院认为,"盗链"客观上使作品直接呈现在APP上,公众可在自己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得作品,属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刑。这意味着:不自己存储、只做"解析/跳转/加框播放",同样可能入罪。

案例二:林某凤等"剧本杀"侵犯著作权、刘某等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林某凤等人未经许可扫描、排版、印刷复制发行"剧本杀"作品,非法经营数额540万余元,定侵犯著作权罪;刘某等人明知是侵权"剧本杀"仍采购后对外销售(销售金额738万、312万余元),则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刑法第218条)。

这个案例厘清了两个相邻罪名:

行为

  • 侵犯著作权罪(217条):复制发行、网络传播、规避技术措施(源头制作+发行)
  •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18条):单纯销售明知是217条侵权复制品(只卖不制)

入罪

  • 侵犯著作权罪(217条):违法所得3万/非法经营5万等
  •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18条):违法所得5万,或销售金额10万、复制品1000份(张)等"其他严重情节"

法定刑

  • 侵犯著作权罪(217条):三年以下;特别严重三至十年
  •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18条):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

竞合处理

  • 侵犯著作权罪(217条):自己侵权又销售同一批复制品的,只定侵犯著作权罪一罪
  •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18条):明知是他人制作的侵权复制品还销售的,与上游数罪并罚(视主体而定)

另一典型案例中,刘某生制作、销售用于破解软件的"加密狗"和盗版软件(非法经营106万余元),被认定为"故意避开技术措施",属情节特别严重,体现了提供破解工具也在打击之列。

四、容易混淆的界限与出罪空间

  • 刑事犯罪 vs 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必须以营利为目的且达到上述数额或情节标准。偶发、非营利、合理使用(为个人学习研究、为评论介绍适当引用、新闻报道等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不构罪;未达刑事标准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罚、权利人提起民事索赔。
  • "未经许可"如何认定(解释第11条):未取得授权、伪造或涂改授权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均属"未经许可";作品上通常署名的主体推定为权利人。但有证据证明权利人已弃权、相关权利不受我国保护、保护期已届满的除外——这是重要的辩护方向。
  • 侵犯著作权罪 vs 诈骗罪:若以正版名义骗取消费者钱财、核心是虚构事实非法占有,可能被往更重的诈骗方向定性,需要根据行为本质辩护。
  • 共犯风险(解释第22条):明知他人侵权仍提供原材料、包装、设备、生产技术、贷款资金账号、场地仓储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支付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网店代运营、提供支付通道、打包发货的人员可能被牵连。
  • 单位犯罪(220条、解释第26条):公司实施的,对单位罚金,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从宽情节(解释第24条):认罪认罚、取得权利人谅解的可从轻;犯罪情节轻微可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及时下架止损、与权利人达成和解,是争取缓刑、不诉的关键。

五、豪航知识产权刑事团队能为当事人和家属做什么

  • 定性与数额辩护:核对是否有营利目的、作品是否在保护期、授权链条是否完整;重点核减违法所得(扣除购进成本)、剔除虚高点击/下载/会员数据、区分非法经营额与违法所得,争取降至较低量刑档或不达标出罪。
  • 行为性质之辩:区分信息网络传播与单纯提供链接/技术中立、复制发行与单纯销售(217还是218)、单位行为与个人行为、正犯与一般帮助者。
  • 新型案件应对:针对影视聚合、盗链解析、破解软件/加密狗、游戏私服外挂、盗版网课、剧本杀、AI生成内容等新型案件,结合2025年新解释和典型案例制定方案。
  • 程序与从宽:争取取保候审、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赔偿取得权利人谅解、合规整改,争取不批捕、不起诉、缓刑或免刑;同步应对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

我们会如实告知风险和可能结果,结果由司法机关依法决定,不夸大、不打包票。

如果你的家人因经营网店、影视/网课/软件平台、印刷复制或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被以侵犯著作权罪调查,建议第一时间保存授权文件、进货和销售记录、平台后台数据,不要销毁账目或继续经营,尽快联系专业知识产权刑事律师介入。欢迎到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面谈,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法务大厦北塔20楼。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长期办理广州及周边地区刑事案件,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出庭辩护等专业法律服务。

咨询电话:191-2069-1514

服务热线:400-052-0817

六、参考来源与免责声明

资料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条(修改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中国人大网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5号,2025年4月26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3. "两高"发布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张某孙某盗链聚合APP案、林某凤等剧本杀侵犯著作权及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刘某生加密狗案)——最高人民法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全文(含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二十条)——最高人民检察院

免责声明: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知识科普,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案件结果取决于事实、证据及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文中案例当事人信息均已作脱敏处理,所引规定与案例均来自公开发布的官方渠道,不代表对类似案件结果的承诺。法律适用可能更新,个案请以现行有效规定及司法机关认定为准,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Online Consultation

Have a legal question? Our lawyers are here to he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