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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计算

时间:2025-12-08    访问量:10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一、清楚概念

1、法定刑:所谓的法定刑,是指我国刑法书面所规定的刑期。举例说明:诈骗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某四川地区的犯罪嫌疑人诈骗金额5万元(数额巨大),法定刑的幅度即在三到十年之间(注:如何判断数额巨大,可以直接检索各省市数额巨大的标准即可)。

2、量刑起点:所谓的量刑起点,其实就是指法定刑的起点。

3、基准刑:所谓的基准刑,就是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按照量刑指导意见的标准(每个省都有,自己可以检索),根据事实上的涉案情况加相应刑期。举例说明:同样还是诈骗罪,数额巨大范围内,犯罪人每增加6000元增加一个月,某四川地区的犯罪嫌疑人诈骗金额6.2万元,该犯罪嫌疑人在5万元的基础上,已增加了1.2万元,增加了两个月,所以,他的基准刑就是三年两个月。

4、量刑情节:所谓的量刑情节,就是在基准刑的基础上,根据情节调整基准刑。量刑情节分两种:第一种:优先计算的(大白话就是很重要的情节,很难有情节):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第二种:普通的:自首、坦白、立功、当庭自愿认罪、退赃退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刑事和解、犯罪后积极救助被害人、羁押期间表现好、认罪认罚、累犯、前科、针对弱势人员犯罪等。

5、宣告刑:所谓的宣告刑,很好理解,判的刑期。

二、如何计算量刑情节

1、第一种的量刑情节,可以优先调整基准刑,先计算。

很简单的计算口诀:连乘。公式:基准刑X(1±调节比例)X(1±调节比例)

举例说明:假定某案件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又是从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则计算公式为基准刑X(1-50%)X(1-30%)

2、第二种量刑,同向相加、逆向相减,后计算

很简单的计算口诀:直接加减。公式:基准刑X(1±调节比例±调节比例±调节比例)

举例说明:某犯罪嫌疑人自首、累犯,第二种的量刑为 基准刑X(1+30%-10%)

三、最终宣告刑

经过上面的讲解,宣告刑就很简单了,第一种量刑后与第二种量刑后连乘起来即可。

举例说明:假定某四川地区诈骗罪被告人涉案金额6.2万元,他是未成年人、从犯、自首、累犯,最终的刑期预计:3.2年*(1-50%)*(1-30%)*(1+30%-1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