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败诉后不履行判决,该怎么办?
时间:2025-12-06 访问量:19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第一步:明确法定期限,固定证据
1.等待自动履行期:法律通常给予行政机关一个自动履行的期限(一般为判决生效后6个月)。在此期间,您可以先进行沟通催促。
2.全面收集与固定证据:这是所有后续行动的基础。请务必保存好:
法律文书:生效的行政判决书或裁定书。
履行凭证:您要求对方履行的书面函件、邮寄凭证。
沟通记录:与行政机关沟通的全部记录(录音、邮件、会议纪要)。
损失证据:因对方不履行给您造成的额外损失的证据。
第二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您可以立即采取此行动。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时效:请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从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法院的执行措施:法院受理后,可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
4.财产查控:查询、冻结、划拨该行政机关的银行存款。
5.罚款:对行政机关按日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
6.司法建议: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必须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7.公告与追责: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社会影响恶劣的,法院可以对该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步:寻求更高级别的监督与问责
如果法院执行遇到阻力或您认为需要施加更大压力,可并行启动监督程序:
1.向监察委员会举报: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有监督、调查、处置的职权。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是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表现,属于监察委的监察范围。
2.向上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举报:向其上级主管单位或同级人民政府的法制办公室、督查部门举报,通过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促使其履行。
您不是孤军奋战,法律赋予您的“申请强制执行”权利,本质上是请求国家司法力量去强制另一个国家机关,这是法治的体现。建议立即整理好您的生效判决书和所有沟通记录,在履行期满后,第一时间向作出判决的一审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如果涉及复杂情况或金额较大,可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我们,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将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您提供合规、有效的法律指导,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被错误行政拘留,怎么索赔和起诉?


19120691514
400052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