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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的知识产权在国内能用吗?

时间:2025-11-24    访问量:22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不能直接在国内使用并获得法律保护

海外知识产权不能直接在国内使用并获得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需按其不同类型,通过特定程序符合国内法律要求后,才能在国内具备法律效力,具体情况如下:

1.  专利:不管是发明、实用新型还是外观设计专利,仅在海外获得授权的,在国内没有法律效力。若想受国内保护,要么直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并通过审查获得授权;要么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国际申请后,在规定期限内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经审查合格拿到中国专利授权即可。另外,申请人可凭借《巴黎公约》享有优先权,在海外首次申请后的12个月内(发明和实用新型)或6个月内(外观设计)向中国申请专利,能提升授权概率。

2.  著作权:依托《伯尔尼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国外权利人的作品可在中国获得保护,且大多无需履行额外登记手续。比如国外作家的小说、影视公司的影片等,在中国同样受著作权法保护。不过像外国实用艺术作品这类特殊作品,要按照我国《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来确定保护规则,其保护期为作品完成起25年。

3.  商标:和专利类似,仅在海外注册的商标,在国内没有专用权。若要在国内获得商标保护,需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获批;也可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在海外商标注册基础上申请国际注册并指定中国,经审核通过后,该商标在中国才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