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过高,法律保护多少?
时间:2026-06-23 访问量:4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核心上限:合同成立时一年期 LPR 的 4 倍(2020.8.20 起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1.计算标准固定时点
以借款合同签订当天央行公布的 1 年期 LPR 为准,后续 LPR 涨跌不改变这笔借款的利率上限。
当前长期 1 年期 LPR=3.0%,对应司法保护上限年利率 12%(月息 1 分)。
例:2026 年 6 月借款,LPR3.0%,合法最高年利率 12%;哪怕之后 LPR 下调,这笔借款仍按 12% 封顶。
2.所有收费合并计入上限(重点)
借期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咨询费、保证金等全部加总,不能超过 LPR4 倍;拆分名目变相收高息,超出部分一律无效、法院不支持
二、超过法定上限怎么处理
1.还没付的超额利息:借款人有权直接拒绝支付,起诉法院不支持出借人索要超出部分。
2.已经主动支付的超额利息:可起诉要求抵扣本金或按不当得利追回多付的钱。
三、几种常见特殊情形
1. 砍头息(放款先扣利息)
借条写 10 万,实际只转 8 万,法律只认实际到账 8 万为本金,按 8 万计算利息,预先扣除的利息直接剔除。
2. 利滚利(复利、本息转借条)
只有前期利息≤LPR4 倍,才能计入新本金重新计息;超出 4 倍的利息不能滚入本金,法院会统一按原始本金、法定上限重算总利息。
3. 没写利息 / 利息约定模糊
自然人之间借钱、没写利息:出借人起诉要利息,法院不支持;
企业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清:法院会参照同期 LPR 酌情计算利息。
4. 只约定逾期利息
逾期利率同样不能超过 LPR4 倍;没约定逾期利息,逾期后可按借期利率主张资金占用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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