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
时间:2026-06-03 访问量:6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一般不用给补偿;但如果是因为公司违法、违规,员工“被迫辞职”,公司必须给经济补偿。
一、一般主动离职:公司不用给补偿
法律规定:如果你纯粹因为个人原因(如跳槽、回老家、身体原因等)主动辞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试用期提前3天),公司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注意: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不需要公司批准,但也不触发补偿机制。
二、被迫辞职:公司必须给补偿
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存在法定过错,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即“被迫辞职”),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常见法定过错情形: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拖欠、少发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3.未依法缴纳社保;
4.公司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
5.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合同;
6.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等。
三、补偿怎么算?
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算。
月工资基数:指你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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