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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

时间:2026-06-03    访问量:5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一般不用给补偿;但如果是因为公司违法、违规,员工“被迫辞职”,公司必须给经济补偿。

一、一般主动离职:公司不用给补偿

法律规定:如果你纯粹因为个人原因(如跳槽、回老家、身体原因等)主动辞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试用期提前3天),公司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注意: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不需要公司批准,但也不触发补偿机制。

二、被迫辞职:公司必须给补偿

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存在法定过错,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即“被迫辞职”),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常见法定过错情形: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拖欠、少发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3.未依法缴纳社保;

4.公司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

5.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合同;

6.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等。

三、补偿怎么算?

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算。

月工资基数:指你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