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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欠钱不还,什么时候发律师函最合适?

时间:2026-03-27    访问量:2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律师函最适合在“证据基本齐全、对方还能联系但一直拖”的时候发,用来中断时效、施压谈判;一旦发现对方要跑路或资不抵债,就别发函了,直接起诉+保全。

三个关键判断点

1.时间上:

距离欠款到期/最后一次催要已经有一段时间;

距离3年诉讼时效届满越来越近时,必须发(至少要先中断时效)。

2.证据上:

有合同/借条 + 转账记录 + 聊天记录等,证据基本够用;

证据严重不足时,先补证据,别急着发函。

3.对方状态上:

还能联系、在正常上班/做生意 → 适合发律师函施压;

明显要跑路、转移财产、已失联 → 不适合发函,直接起诉+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