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具体有哪些行为被禁止?
时间:2026-02-28 访问量:2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具体禁止的消费行为
1.交通出行限制
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乘坐高铁全部座位、动车一等以上座位(即G字头高铁、D字头动车一等座及以上)。
2.住宿限制
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房购车限制
禁止购买不动产(如住宅、商铺等)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禁止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4.旅游度假限制
禁止旅游、度假。
5.子女教育限制
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正常公立学校或普通私立学校不受影响)。
6.金融与投资限制
禁止购买理财类保险、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保险。
限制租赁高档写字楼、公寓等场所办公。
7.其他高消费行为
禁止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禁止购买非经营必需的高额保险、基金等理财产品。
二、允许的合理消费范围
可乘坐普通火车硬座/硬卧、飞机经济舱以外的交通工具(如大巴、普通动车二等座等)。
可进行日常生活、经营必需的消费(如普通餐饮、住宿、购买生活必需品等)。
三、违反后果
若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实后法院可依法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如何解除限制
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还清债务)后,可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法院核实后会在3-5个工作日内解除并更新征信系统。
提示:具体执行细节可能因地方法院规定略有差异,建议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个人限制情况,或联系执行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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