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双方继续履行,原合同条款还适用吗?
时间:2026-01-20 访问量:15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原合同的条款通常仍然适用,但这种适用状态存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一、原合同条款的适用情况
1.继续有效的条款:
核心商业条款:如价格、付款方式、标的物规格、服务标准等。
一般性义务条款:如通知、保密、知识产权等。
争议解决条款:如仲裁条款、管辖法院约定等。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独立的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具有独立性,在合同权利义务尚存的情况下,对双方继续有效。
违约责任条款:适用于在继续履行期间发生的违约行为。
2.发生变化的条款:
合同期限:变为“不定期”。这是最重大的变化。
解除权:由于合同变为不定期,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这增加了合作的不稳定性。
二、 潜在的法律风险
1.权利义务不明:如果原合同对某些情况约定不明确,在继续履行期间产生的新问题可能缺乏处理依据。
2.单方终止风险:如前所述,不定期合同使得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虽然需要给予合理通知,但仍会给业务规划带来不确定性。
3.主要条款变更风险:在对方强势或市场变化时,一方可能单方面提出改变价格等核心条款,而另一方因已形成事实依赖而处于被动。
4.证据缺失风险:口头协商或行为默示的内容,在发生纠纷时很难举证。
三、 给您的行动建议
为了避免风险和争议,强烈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首选方案:及时补签书面合同
这是最规范、最安全的做法。可以签订一份简单的《合同延长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延长履行的期限和各项权利义务。即使只延长一年或一段时间,也能消除“不定期”带来的不确定性。
2.次优方案:通过书面文件固定事实
如果暂时无法签订正式合同,务必保留好继续履行的证据,如:
继续付款的银行转账记录,并在备注中注明款项性质(如“XX合同XX月份货款”)。
继续提供服务的工作记录、交付凭证、验收单等。
双方就继续履行事宜进行沟通的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特别是能体现双方对继续按原条件执行的确认。
发送一份书面函件(如电子邮件),明确写道:“鉴于XX合同已于X年X月X日到期,现双方同意自到期日起继续按原合同条款履行,直至任何一方提前XX日书面通知终止为止。”并要求对方确认。这可以成为一份有效的补充协议。
在处理此类因合同履行状态不明确而产生的法律风险时,专业的法律支持至关重要。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在合同法律事务中具有丰富经验,能够为您提供:
1.风险快速诊断:分析您当前事实履行状态下的权利义务与法律风险。
2.协议起草与审核:高效拟定合同续签或补充协议,锁定有利于您的合作条件,明确期限与解除规则。
3.证据梳理与保全指导:指导您固定现有履行证据,为潜在纠纷做好预案。
4.谈判与争议解决:代表您与对方进行协商,或在发生纠纷时,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您的权益。
法律是商业合作的稳定器。建议您尽快对已到期但仍在履行的合同进行梳理。如需专业协助,豪航律师团队随时可为您提供清晰的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可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我们


19120691514
400052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