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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擅自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是否有效?

时间:2026-01-16    访问量:17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转让权利(债权):核心是“通知”,无需债务人同意(但存在不得转让的例外)。

转让义务(债务):核心是“债权人同意”,未经同意则无效。

一并转让:核心是“对方当事人同意”。

因此,一方擅自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行为,除非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情形(如可自由转让的债权且履行了通知义务),否则通常是无效或效力待定的,不能约束原合同的相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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