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准备哪些核心法律文书?
时间:2026-01-13 访问量:19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申请强制执行核心材料清单
第一类:启动程序的核心文件(缺一不可)
1.强制执行申请书
这是您向法院提出的正式请求,必须书面提交。
内容要素:写明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具体的执行请求(如要求支付多少钱、交付什么物品)、所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和案号,以及对方拒不履行的事实。
2.生效的法律文书
这是执行的“尚方宝剑”和根本凭证。包括:
法院出具的:一审、二审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
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裁决书》。
公证机关出具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第二类:证明文件与身份文件(必不可少)
3.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这是极易被忽略但关键的文件。您需要证明您手中的判决/调解书等已经生效了。
如何获得:联系作出该文书的原审法院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他们会为您开具并盖章。如果是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则向相应机构申请。
4.身份证明文件
您自己(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如果被执行人是个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明确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如果双方是公司/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第三类:辅助性关键材料(强烈建议提供)
5.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信息
这是决定执行效率和成功率的关键。请尽可能提供您知道的任何线索,例如:
银行账户(开户行、户名、账号)。
不动产(房产的详细地址)。
车辆(车牌号、品牌型号)。
工作单位、股权、投资收益等。
作用:帮助执行法官快速、精准地查控财产,避免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拖延。
6.送达地址确认书
在法院立案时填写,用于接收法院执行阶段的各种法律文书。
三、操作流程与建议
1.核对时效:确保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确定管辖法院:通常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
3.准备材料:按上述清单逐一准备,建议将《执行申请书》和《生效法律文书》准备多份副本。
4.提交立案: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立案窗口提交全部材料。法院审查通过后,会正式立案执行。
5.保持沟通:立案后,与执行法官保持有效沟通,及时补充新的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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