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维权!未签合同、未缴社保,公司照样要赔!
时间:2026-01-08 访问量:31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案件焦点:未签合同+未缴社保,工伤后公司拒赔
申请人入职某新材料包装公司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入职后不久,申请人在车间操作机器时不慎被压伤,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为十级,停工留薪期明确为4个月。
然而,当申请人向公司主张工伤待遇时,公司却提出抗辩,辩称双方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且申请人的入职时间晚于受伤时间,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面对公司的推诿,申请人陷入维权困境,为追回应得的工伤待遇,申请人最终委托我们作为代理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
二、律师助力:厘清事实+扎实举证,锁定维权关键
接受委托后,广东豪豪律师事务所民商事诉讼团队迅速介入案件,通过与申请人深入沟通,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制定了清晰的维权策略:
1.厘清劳动关系真相:针对公司“劳务关系”的抗辩,指导申请人收集关键证据——人脸识别打卡记录、多笔工资转账凭证、工资条签收记录等,结合申请人在公司注册地址固定工作、接受公司考勤管理和工作安排的事实,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有力证明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反驳了公司的不实主张。
2.夯实工伤及待遇依据:协助申请人收集并整理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病历资料、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等完整证据链,明确工伤事实、伤残等级、停工留薪期及相关损失,为待遇核算提供坚实支撑。
3.应对举证责任分配:劳动争议中,工资标准、考勤记录等关键事实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庭审中,公司虽提出抗辩,却未提交任何证据佐证,且对申请人的工资发放、工伤认定等核心事实均无法说明。据此主张由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仲裁委经审理后采纳了申请人的合理主张。
三、仲裁结果:申请人诉求获支持,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经仲裁委员会审理,最终作出支持申请人全部请求的裁决:
1.确认申请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4年11月1日解除;
2.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17771元;
3.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5410.6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915.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663.2元;
4.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住院护理费1440元;
5.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劳动能力鉴定费390元。
裁决生效后,公司需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若拒不履行,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裁决书节选:

【注:本裁决结果为个案结果,仅作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不同案件需结合具体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综合判定】
四、普法时间:工伤维权,这几点至关重要
1.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保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代表劳动关系不成立。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伤认定决定书等,均可作为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
2.未缴社保,工伤责任由公司承担: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所有工伤待遇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不得推诿。
3.工伤待遇项目有明确法律依据:十级工伤的核心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鉴定费等,具体标准可依据相关规定核算。
4.举证是维权成功的关键:劳动者在工作中应注意留存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记录等证据,发生工伤后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维权打下坚实基础。
五、遇到法律问题怎么办?
工伤维权涉及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待遇核算等多个环节,法律程序复杂,证据要求严格。不少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因不懂法律知识、证据不足等原因,维权之路屡屡受挫。
如果您正面临工伤纠纷、劳动报酬拖欠、劳动合同争议等法律问题,不要独自摸索,更不要轻易放弃。及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咨询需求,欢迎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合规、专业的法律服务,助您依法维权,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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