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履行,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吗?
时间:2026-01-05 访问量:36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核心条件:何为“生效”的法律文书?
并非所有法律文书一经作出即可强制执行,其必须已经“生效”。不同类型的文书,生效时间不同:
1.判决书:通常在上诉期满后生效。
一审判决书:当事人未在15日(涉外为30日)内提起上诉,则上诉期满后生效。
二审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即生效。
2.裁定书:大多数裁定书(如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3.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上诉。
4.支付令: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限(15日)内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债权人可申请执行。
5.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6.公证债权文书:依法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直接申请执行。
关键点: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必须确认文书已经生效。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正确流程
满足“生效”条件后,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确定申请期限:切勿超期
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期间为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则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如果未规定履行期限,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重要提示:超过2年申请期限且无法定中止、中断情形的,法院将不再提供强制执行保护。
2.准备申请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写明申请人、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
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可向作出文书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开具。
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股权等财产信息,这将极大提高执行效率。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通常向一审人民法院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申请。
对于仲裁裁决,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4.法院受理与执行
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后,会在7日内立案。
立案后,执行法官将依法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包括:
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
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
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
误区:只要赢了官司,法院就负责把钱要回来。
正解:强制执行程序遵循“当事人主义”,申请人有义务提供财产线索。法院是依职权采取强制措施,但查找财产需要当事人的积极配合。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新财产后,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的特殊审查:被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提出执行异议,法院需进行司法审查,但这不影响申请执行程序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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