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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否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时间:2025-12-29    访问量:35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一、变更抚养权的条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即可):

1.抚养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抚养方未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8周岁以上子女自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

4.其他正当理由(如抚养方犯罪、长期失踪等)。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变更抚养权起诉状或协议书;

2.原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3.证明符合变更条件的证据(如医疗记录、子女意愿、虐待证据等);

4.己方抚养能力证明(收入、住房等)。

三、程序:

1.协议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并公证;

2.诉讼变更:协商不成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子女利益判决。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在婚姻家事领域深耕多年,精通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复杂案件,善于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全力维护您与子女的合法权益。以专业、高效、有温度的服务,为您的家庭事务提供坚实支持。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