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业主成功向破产开发商追索车位产权登记义务案
时间:2025-12-24 访问量:26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案件类型: 买卖合同纠纷
承办律所: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黎敏清
一、案件背景:
本所客户通过合法拍卖程序购得某小区车位,并与开发商签署了正式的《买卖合同》,全额支付了所有款项。开发商依约交付了车位,客户亦长期、持续地使用该车位并缴纳管理费。然而,开发商在收取全部款项后,迟迟不履行协助办理车位产权转移登记的义务。后因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人员失联,导致客户无法通过常规途径办理产权证书,合法权益面临严重风险。万般无奈之下,孙女士委托本所代理此案。
她的核心诉求是:1. 确认案涉车位的所有权归其所有;2. 判令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配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二、代理工作与案件难点:
1.证据梳理与固定: 本所律师团队接手后,协助孙女士系统梳理并固定了全部关键证据,包括《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物业公司出具的使用证明等,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证明合同有效、款项已付、长期合法占有使用的事实。
2.法律关系辨析: 本案的难点在于客户的第一个诉求(确认所有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尽管客户已付清全款并实际使用,但车位仍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直接主张“确认所有权”在法律上难以得到支持。本所律师向孙女士进行了详尽的法律释明,并制定了以“请求履行合同义务”为核心的诉讼策略,将维权重点放在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协助办理过户。
3.应对被告缺席: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开发商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增加了庭审举证和说理的难度。本所律师充分准备,在庭审中清晰陈述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确保了法院在缺席审理情况下仍能全面查明案情。
三、代理经过:
客户委托本所后,本所民商事律师团队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我们认为,本案的核心并非直接主张车位所有权(因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而是依据《民法典》合同编,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诉请其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办证义务。为此,我们指导客户系统梳理并固定了《买卖合同》、全额付款凭证、长期占有使用证明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严谨的证据链。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开发商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本所律师在庭审中充分阐述了代理意见,清晰呈现了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
四、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本所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判决:
1.支持核心诉请: 判令被告开发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客户办理案涉车位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这意味着客户获得产权的核心障碍得以扫除。
2.明确费用承担: 判决明确了过户过程中客户需承担的税费部分,符合合同约定,结果清晰可控。
3.厘清法律概念: 法院同时驳回了客户“确认所有权”的诉请,这并非败诉,而是对物权登记原则的严格适用,与本所律师庭前预判及向客户说明的情况一致。
附判决书节选:

(本案例由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基于真实生效判决整理,旨在进行普法交流。个案结果不具有普适性,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承诺。)
四、案例价值与启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开发商不履行协助登记义务而引发的纠纷,尤其在开发商资信状况恶化或破产时,业主维权尤为困难。本所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对诉讼策略的精准把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案也提醒广大业主:
1.物权登记是核心: 购买不动产后,应及时督促并完成权属登记,这才是取得法律上所有权的唯一途径。
2.合同条款是关键: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过户时间、违约责任等。
3.及时维权是保障: 一旦发现对方拖延履行,应尽早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避免因对方主体资格变化(如破产)导致维权成本增加。
如果您在法律方面有什么困惑难题,欢迎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我们,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将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你提供合法合规的法律指引,帮你理清维权思路,用法律武器守住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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