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把握“诉前沟通”,成功争取缓刑判决
时间:2025-12-20 访问量:25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 案情挑战:不容忽视的法定加重情节
本案中,我所律师接受委托时,面临的是一起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危险驾驶案。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已达到入罪标准,且经查实,其驾驶行为发生在高速公路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这意味着,相对于普通道路上的醉驾行为,本案被告人面临更高的实刑(即需实际羁押)风险。
常规情况下,此类案件当事人被判处拘役实刑的可能性极大。如何突破“加重情节”的壁垒,为当事人争取缓刑机会,成为辩护工作的首要难题。
二、 辩护策略:从“依法抗辩”到“情理沟通”的双轨并进
面对挑战,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制定了多层次、立体化的辩护方案:
(1)夯实法律基础,筑牢程序与实体防线
1.证据审查:对血液提取、保存、送检、鉴定全过程进行细致审查,确保取证程序合法,鉴定意见准确无误,排除非法证据风险。
2.情节辨析:虽承认高速驾驶的加重情节,但重点围绕被告人驾驶的距离、时段、实际交通流量、有无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进行客观分析,力求将“从重”幅度限制在合理范围内。
3.量刑情节挖掘:深入挖掘被告人存在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例如:是否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情节;醉驾的动机(如确有急事)、一贯表现、有无前科等。
(2)激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效能
将辩护工作前移,在审查起诉阶段即与检察机关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辩护人不仅提交了详尽的书面法律意见,更与检察官进行了多次面对面交流。
(3)关键突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情理沟通
在与检察官沟通中,辩护人并未局限于冰冷的法条争论。在法律分析的基础上,我们着重呈现了案件背后的“人性化”因素:
1.强调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的有限性:着重说明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深;虽在高速行驶,但时值车流低峰,未发生任何事故,未造成实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相对可控。
2.展现被告人的真诚悔过与家庭责任:向检察官客观反映了被告人归案后的深刻忏悔、对自身错误的清醒认识,以及其作为家庭经济支柱所承担的家庭责任。强调一旦判处实刑,对其个人职业生涯、家庭稳定可能造成的毁灭性打击。
3.阐明缓刑的社会效果:论证对本案被告人适用缓刑,更能体现刑罚的教育和挽救功能,有利于其回归社会、照顾家庭,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正是这种将法律理性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沟通方式,打动了公诉机关。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主要意见,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中提出了“判处拘役一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这为法院最终判处缓刑奠定了至关重要的基础。
三、 法院判决:辩护意见获得全面采纳
在审判阶段,辩护人围绕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进一步发表了支持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强调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于2025年12月15日作出判决:
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四、 案件启示:专业刑辩的价值所在
本案的圆满结果,深刻揭示了专业刑事辩护在醉驾案件乃至所有刑事案件中的核心价值:
1. 专业是底气:对法律条文、量刑规则的精准把握,是进行一切有效辩护的前提。只有专业,才能发现程序的瑕疵、找准辩论的焦点、挖掘有利的情节。
2. 沟通是桥梁:刑事辩护不仅是法庭上的交锋,更是审前与办案机关理性、建设性的沟通。特别是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至关重要。
3. 情理是温度:法律是刚性的,但法律的适用可以有温度。在事实和法律框架内,充分阐释案件背后的情、理因素,往往能促使办案机关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更有利于当事人的决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4. 目标是守护:刑事辩护的终极目标,是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其生命、自由、财产与尊严。一个缓刑判决,保住的可能是一份工作、一个家庭的完整、一个人未来的希望。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始终秉承“专业极致、尽职守信、理性沟通、全力守护”的执业理念,致力于在每一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的法律结果,将刑罚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危险驾驶罪虽属“轻罪”,但对于当事人而言,每一次定罪处罚都可能改变人生轨迹。我们郑重对待每一份委托,用专业和责任心,为自由和权益而辩。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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