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怎么算?
时间:2025-11-22 访问量:24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计算加班费的关键要素
加班费计算基数 和 加班时长。
(1)加班费计算基数
根据规定,基数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优先按约定执行。
2.集体合同有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未约定,但单位有集体合同,且集体合同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则按集体合同执行。
3.无约定或约定无效:如果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或者约定的基数过低(如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基数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工资 的70%来确定。在实践中,通常理解为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工资,要剔除加班费、非常规性奖金、津贴等。
简单来说,一个普遍适用的简化方法是:将你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得到你的「日工资」;再除以「每天工作小时数」8小时,得到你的「小时工资」。
日工资 =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21.75天)
小时工资 =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21.75天) ÷ 8小时
请注意:这里的“月工资”是一个相对概念,更准确的说是你的正常出勤月工资标准。很多公司为了计算方便,直接采用你的“基本工资”作为基数,这是合法的,前提是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加班时长
加班时长需要根据考勤记录等证据来确认。
二、特别注意事项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如司机、导游等),在一个计算周期内(如季度、年度),总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按150% 支付加班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300% 支付。没有休息日200%的加班费。
2.不定时工作制: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高管、外勤等特殊岗位,一般不执行加班费的规定。但部分地区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仍需支付300%的加班费。
3.举证责任:劳动者主张加班费,需要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提供初步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工作沟通记录等)。之后,举证责任会转移给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或拒绝提供考勤记录、工资表,将承担不利后果。
4.时效问题:劳动仲裁申请加班费的时效通常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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