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胜诉判决,对方依旧继续侵权怎么办?
时间:2026-09-20 访问量:0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生效判决写了“停止侵权”,对方继续侵权:优先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生效后新发生的侵权损失,需要另行起诉;重复、恶意侵权,可主张惩罚性赔偿,严重拒不停止还可追究拒执罪。
前提:原胜诉判决书里面要有“立即停止侵害”这项判项;如果只判赔钱、没有判停止侵权,不能直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下架/停产,只能重新起诉。
一、路径1:申请强制执行(针对拒不履行判决、持续旧侵权)
1.向原审法院立案执行,要求责令停止侵权,同时执行之前判决确定的赔偿金。
2.法院可采取的惩戒措施:
罚款、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司法拘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责令下架、拆除侵权标识、封存/收缴侵权产品、生产模具设备;
线上平台的,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平台下架、封禁店铺。
3.关键点区分
还在执行阶段 / 执行终结6个月内,同一方式继续侵权:可在原执行案继续处理,不用重新起诉;
执行结案超过6个月之后,再次实施相同侵权:属于新的独立侵权行为,必须另案起诉,不能直接在旧执行案处理新产生的赔偿。
二、路径2:另行提起新诉讼(针对判决生效后新增的侵权行为)
亮点:重复恶意侵权,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1–5倍)
前案已经生效、明知侵权仍继续做,属于故意+情节严重,商标、专利、著作权案件均可适用惩罚性赔偿,赔偿力度远高于第一次起诉。
新案诉讼请求一般包含:
1.判令停止本次新的侵权行为;
2.判令赔偿(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3.判令承担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维权开支;
4.申请行为保全(禁令):起诉同时申请法院临时禁令,在判决出来前,先强制对方立即停止侵权,防止继续扩大损失。
三、路径3:行政投诉(并行,适合电商、线下门店、假冒商标)
向市场监管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投诉,行政机关可责令停止侵权、没收侵权产品、罚款,行政查处取证速度快,可以和司法维权同步推进。
四、刑事追责(情节非常严重时)
有能力履行判决却拒不停止侵权,经法院罚款、拘留后仍然继续,情节严重,可以申请法院移送公安,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313条,最高7年)。
注意:单纯持续卖侵权产品不等于当然构成拒执罪,需要证明有能力停止、拒不停止,造成严重后果。
五、重中之重:取证操作
发现继续侵权,第一件事立刻公证取证:
1.网页/商品链接、直播间、线下门店购买公证(保全侵权实物、宣传页面、销量);
2.保存前案判决书、生效证明,用来证明对方明知侵权,重复恶意侵权(是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核心证据);
3.固定主体证据:营业执照、店铺主体、收款账户,防止对方换马甲、换公司继续侵权。
六、实务踩坑提醒
1.原判决没有判停止侵权 → 不能申请执行停止行为,只能重新起诉;
2.执行只能解决原判决对应的停止义务;新产生的侵权获利、损失,执行程序不处理,必须另诉要赔偿;
3.不要只截图,公证证据才是法院采信的主流证据;
4.对方换主体、换店名、换链接继续侵权,属于新主体新行为,不能直接执行旧判决,需要单独取证起诉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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