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持有公司股权,法院可以拍卖股权抵债吗?
时间:2026-09-07 访问量:0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可以。股权属于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法院能先冻结、再评估、再网络司法拍卖;拍不掉时,还可裁定“以股抵债”。但只能动“被执行人持有的那部分股权”,不能直接执行目标公司财产。
一、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可强制拍卖被执行人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
《民诉法解释》第491条:可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
《拍卖、变卖规定》第16、25条:流拍后债权人可申请按保留价抵债。
上市公司股票同理,但走交易所/中登系统,节奏更快。
二、标准流程(非上市股权)
1. 冻结:向市监部门送裁定+协执,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公示,同时通知目标公司;
2. 确定参考价:一般委托评估;材料不全可责令公司/被执行人提供,仍不行可“无底价拍卖”;
3. 网络司法拍卖:一拍→二拍;
4. 优先购买权(仅有限责任公司):公告通知其他股东,同等条件可优先买;满 20 日不表态视为放弃;
5. 成交/抵债:拍成则裁定过户;两拍流拍,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按二拍保留价以股抵债;
6. 过户:凭法院裁定办工商变更。
三、“以股抵债”的两种打开方式
1)流拍后法定抵债(常见)
二拍流拍 → 你书面申请 → 法院出《以物抵债裁定》,价格=二拍保留价;你受偿额不足部分,被执行人继续还。
2)不经拍卖、双方合意抵债
需你 + 被执行人书面同意,且不损其他债权人利益;法院出裁定。
注意:单纯“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以股抵债的,法院不据此出裁定,要走上面两种之一。
四、有限责任公司多一道“人合性”程序
法院须在拍卖公告/通知里告诉其他股东:
• 拍卖时间、起拍价;
• 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一般 20 日);
• 想买要交保证金按拍卖规则竞。
其他股东不买也不表态 → 视为放弃,不影响拍。
五、这些情形不影响拍卖
哪怕被执行人抗辩下面几点,法院也不停拍:
• 没实缴 / 认缴未到期;
• 章程写“不得转让”;
• 行业对转让有限制(除非法律绝对禁止)。
但法律绝对禁止持股的人(如公务员、外资准入限制),可能拍不成或需定向处置。
六、拍完/抵完之后
所有权:抵债裁定送达你时转移;
税费:原股东(被执行人)该交的税,通常你先垫付再从抵债额扣,或向被执行人对执行;
剩余债务:没还清的,继续执行其他财产;
未实缴部分:你接了股权,对应未缴出资仍要按章程缴。
七、流拍且你也不要,会怎样
两次拍完 + 变卖不成 + 你拒绝抵债 → 法院解封退股给被执行人,但债权不灭,发现别的财产再执行。
八、申请执行人怎么推动
1. 向执行法官提交《评估/拍卖申请书》;
2. 先垫评估费(后续从执行款扣);
3. 二拍流拍时立刻交《以物抵债申请书》;
4. 拿到裁定后 30 日内去市监办变更。
九、被执行人能怎么拦(有限)
• 提执行异议:主张股权不是他的/已转让(需实体证据);
• 证产评低了 → 申请复核评估;
• 但不能以“我是股东不想卖”阻止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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