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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不履行合同义务,我方是否可以暂停履约?

时间:2026-08-05    访问量:0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可以,但只能“合法暂停”,不能一声不吭直接摆烂,关键看你们合同的履行顺序和对方违约的“分量”。

一、三种合法暂停情形

1.有先后履行顺序,对方该先履行却没履行/履行不合格 → 你作为后履行方,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526条),暂停自己的相应义务,不算违约。

2.没约定先后顺序(应同时履行) → 对方没给付前,你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第525条)拒绝履行;对方只瑕疵履行一部分,你也只能拒付“相应部分”,不能全拒。

3.你本应先履行,但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恶化、转移财产、丧失信誉等可能还不上 → 可行使不安抗辩权(第527条)中止履行,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担保就得恢复履行;没确切证据乱停,反而你违约。

二、暂停履约的 3 个硬边界

1. 只对等暂停:对方少发10%货,你只能扣相应货款,不能全单不付。

2. 抗的是“主义务/对待给付”:对方没开发票、没交随附资料等附随义务瑕疵,一般不能拿来拒付主款,否则易被认定违约。

3. 要主动表态:抗辩不是自动生效,最好发书面函/微信明确“因你方未XX,我方依第526条暂停相应履行”,留痕自保;闷头不履行可能被反咬违约。

如果对方是根本违约(长期不履、明确不干、致你合同目的落空),光暂停不够,可走催告→解除→索赔(第56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