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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多点执业,会影响与实际工作诊所的劳动关系认定吗?

时间:2026-06-25    访问量:4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医生办理多点执业备案一般不会影响与第一执业地点(你实际工作的主诊所)已建立的劳动关系认定,但会影响你与"第二、第三执业机构"之间法律关系的定性——后者通常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关键看该诊所是否被登记为你的第一执业地点。

一、主流司法认定规则

根据《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国卫医发〔2014〕86号)及司法实践:

1.与第一执业地点(主诊所)=劳动关系

只要你与该诊所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受其考勤管理、由其缴纳社保并发放工资,且卫生部门备案信息中该诊所列为"第一执业机构",多点执业备案不影响也不否定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

2.与多点执业机构(其他备案诊所/医院)=劳务关系

其他备案机构与你一般只签《劳务协议》,按工作量结算报酬、不缴社保、不定考勤,法院通常不认定为劳动关系。

简言之:多点执业本身不破坏主诊所的劳动关系;但你在其他备案点工作,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

二、需要警惕的特殊情形

1.主诊所实际是"挂名第一执业",你全职在另一机构上班

若你极少在主诊所出勤,实际全职受另一机构管理、发薪、排班,即便卫生备案显示主诊所在A,法院可能穿透认定你与实际用工机构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与挂名主诊所劳动关系存疑甚至被认定名存实亡。

2.第一执业机构不同意你多点执业

未经主执业机构同意擅自多点执业,可能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面临内部纪律处分(警告、解聘等),但一般不直接导致已有的劳动关系无效——除非单位据此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诊所拒绝签劳动合同只签劳务协议

即便备案为主执业机构,若实际履行不符合劳动关系特征(无固定底薪、不考勤、不缴社保),发生争议时你可能需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牌、排班表、工资流水、社保记录等)。

三、实务建议

1.保障主诊所劳动关系:确保主诊所为你缴社保、发工资、做考勤,书面劳动合同妥善保存;多点执业须取得主诊所书面同意​

2.避免被误认为多重劳动关系:与其他执业机构签规范的《多点执业劳务协议》,明确按次/按时计酬、不建立劳动关系

3.发生劳动争议时:收集主诊所管理证据(排班通知、工作群记录、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