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CHINESE English

律所联系电话 4000520817 律所联系电话19120691514
banner1
banner1

对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吗?

时间:2026-06-01    访问量:0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对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会不会判离,核心不在于对方同不同意,而在于你的婚姻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法定标准。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法定的严重过错情形,第一次起诉大概率不会判离;但如果存在法定的应当判离情形,即使对方死活不同意,法院也会依法判决离婚。

一、为什么第一次通常不判离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秉持“劝和不劝分”的审慎原则。如果仅仅是双方经常吵架、性格不合等一般性矛盾,且你没有充分的法定证据,法院通常会认为你们的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从而在第一次起诉时判决不准离婚。


二、哪些情况第一次起诉会直接判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如果调解无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比如对方跟别人领了结婚证,或者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地在外居住。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包括身体上的殴打伤害,以及长期的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种恶习已经严重影响了家庭生活。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注意这里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且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这期间双方完全没有共同生活。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等特殊情况。


三、第一次没判离,接下来该怎么办

如果第一次起诉因为证据不足没有判离,你不需要一直苦苦等待。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前提下,你在6个月后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只要你能证明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你们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就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