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游乐场受伤,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时间:2026-05-15 访问量:0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 在学校受伤:看年龄与原因
学校承担的是教育、管理职责,责任轻重与孩子的年龄直接挂钩。
1. 不满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只要孩子在校园内受伤,法律直接推定学校有责任。
例外:学校必须拿出证据(如完整监控、规范制度)证明自己尽到了全部管理职责(如老师及时制止打闹、设施无隐患),否则必须赔偿。
2. 8-18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家长需要自行收集证据,证明学校存在明显过错(如体育设施年久失修、教师体罚、学生斗殴时老师擅离职守)。
结果:学校有过错才赔,无过错不赔。
3. 被其他同学打伤(第三人侵权)
直接责任人:打人孩子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赔偿。
学校责任:如果学校当时没老师在场、没及时制止,需承担补充责任(即在打人者赔不起的部分,由学校按过错比例赔)。
二、 在游乐场受伤:看“安保义务”
游乐场作为经营场所,适用《民法典》第1198条的安全保障义务。
1. 场地/设施有隐患(主要责任)
若因地面湿滑、设备破损、防护网缺失、无安全警示牌等原因受伤,游乐场承担主责甚至全责。
2. 孩子自身或家长监护不当(减轻责任)
若孩子不按规则玩耍(如从滑梯逆行),或家长脱管(如玩手机未看护),法院会认定家长未尽监护责,减轻商家责任(如判商家赔60%,家长自担40%)。
3. 被其他游客撞伤
先找撞人者赔;如果游乐场缺乏安保疏导、人流失控,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 出事后的“黄金动作”(取证)
无论在哪里出事,第一时间做对以下动作,能决定后续赔偿成败:
1.固定现场:立即拍照/录像(伤口、现场环境、设施状况、有无警示牌)。
2.锁定证人:留下现场其他家长、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3.调取监控:这是最关键的证据。立即要求校方或商场提供,防止被覆盖或删除。
4.书面记录:要求对方出具《事故情况说明》,承认事实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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