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债权人都在执行同一财产,钱怎么分?
时间:2026-05-05 访问量:0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先扣执行费→有担保 / 优先权的先拿→普通债权看情况:企业先到先得;个人 / 组织不够分就按比例分
一、分配顺序(从先到后)
1.执行费用:评估、拍卖、诉讼费等,先全额扣除。
2.优先债权(有多少先拿多少):
抵押权、质押权(按登记先后);
建设工程价款、留置权、人身损害医疗费等。
3.普通债权(无担保)
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财产够分→按查封 / 执行先后顺序;不够分→一般转破产
被执行人是个人 / 个体户 / 其他组织:财产不够分→所有普通债权按金额比例平分(参与分配)
二、一句话例子
房子拍卖 100 万,执行费 5 万、抵押 60 万、普通债权甲 25 万 + 乙 20 万 + 丙 15 万:
先扣 5 万→再还抵押 60 万→剩 35 万;
甲:25/(25+20+15)×35≈14.58 万,乙≈11.67 万,丙 = 8.7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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