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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致人损害,家长拒绝赔偿,开庭如何起诉追责?

时间:2026-05-05    访问量:3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一、核心法律要点

未成年人伤人造成他人损害,法定监护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不能推诿免责。家长拒不赔偿时,直接将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列为共同被告起诉,庭审重点围绕监护“法定责任、侵权事实、实际损失”三大要点举证辩论即可。

二、起诉前期准备

(1)列明全部被告

被告1:未成年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住址)

被告2、3: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法律上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必须一并起诉。

(2)收集全套核心证据

1. 侵权事实证据:报警记录、笔录、监控、现场照片、证人证言;

2. 监护关系证据: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村委/居委、派出所关系证明;

3. 损失理赔证据:病历、诊断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清单、工资流水、误工及护理证明、交通住宿票据,伤情严重可做伤残鉴定,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4. 拒赔佐证: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家长明确拒赔、拒不协商。

(3) 起诉状撰写要点

列明原告、三名被告完整身份住址信息;

诉讼请求: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合计金额,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写明事发时间、侵权行为、受伤情况、实际经济损失,点明父母作为监护人拒不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深耕侵权纠纷、人身损害维权多年,精通侵权责任法律适用与庭审实务;擅长快速固定关键证据、精准锁定监护人赔偿责任,熟练应对拒赔、推诿抗辩等情形;全程包办立案、庭审辩论及后续强制执行,如有法律问题欢迎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