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房东乱扣押金、损坏物品,算不算侵权?
时间:2026-03-30 访问量:2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房东乱扣押金、恶意损坏物品,既构成违约,也属于侵权,租客可依法追责。
一、法律定性:违约 + 侵权双重违法
1. 乱扣押金:典型违约 + 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733 条、《住房租赁条例》第 10 条明确:无正当理由不得扣押金。
合法扣押金仅 3 种情形(缺一不可):
租客拖欠租金、水电物业等费用(需凭证)
租客故意 / 重大过失造成人为损坏(需维修票据、定损)
合同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的违约情形
乱扣 = 违法:以 “墙面轻微污渍、家具自然磨损、清洁费、折旧费” 等理由扣款,均属无效扣款。
2. 房东故意损坏物品:构成侵权
房东为克扣押金,故意砸坏家具、划伤墙面等,直接侵害租客的财产权。
租客可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退还押金,情节严重可报警(故意毁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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