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 百万房款险“打水漂”,律师出手助买家追回损失
时间:2026-03-19 访问量:5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一、交易起意,百万房款付后过户遇阻
陈先生因购房需求,与周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周先生名下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某村的房屋,该房屋仅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暂无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总价180万元。合同中还约定,待房屋可办理小产权登记证时,周先生配合陈先生办理过户,相关税费由陈先生承担,同时周先生负责为陈先生修建鱼池,费用由陈先生另行支付。
合同签订前后,陈先生陆续通过中介向周先生支付购房款共计172万元,中介扣除相关费用后将170万元转付给周先生的前妻郑女士,陈先生还另行向周先生支付鱼池修建费11800元,并支付2万元房屋转名费,各项款项合计超173万元。
可约定的过户期限到来后,案涉房屋却因产权性质问题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多次沟通后,周先生虽同意退款,却仅向陈先生返还了部分款项,剩余百余万购房款及部分鱼池修建费迟迟未予退还,双方协商无果,陈先生的合法权益陷入难以保障的境地。
二、律师介入,梳理证据厘清法律关系
无奈之下,陈先生选择委托我们处理此案,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民商事团队接手案件后,立即开展全面的案件梳理工作:
1.逐一核对陈先生的付款凭证、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款项支付的金额、流向及双方沟通的核心内容,固定周先生同意退款的关键证据;
2.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法律分析,确认案涉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陈先生并非该房屋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时调查周先生与郑女士的婚姻登记档案,核实二人离婚后郑女士实际收取购房款的事实;
3.结合案件事实制定诉讼策略,向法院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同时依法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相关婚姻登记档案等关键证据,确保案件审理的证据链完整。
庭审中,律师团队清晰陈述案件事实、精准援引法律条文,针对被告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充分向法院举证,维护陈先生的合法诉讼权利。
三、法院判决,合同无效退款分责有依据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本案的核心裁判要点如下:
1.合同认定无效: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紧密关联,非本集体成员无权取得。陈先生与周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协议;
2.款项返还认定:周先生应返还陈先生剩余购房款117万元,郑女士作为购房款实际领取人,对该117万元购房款承担共同返还责任;周先生单独返还陈先生剩余鱼池修建费2000元;
3.资金占用费支持:以剩余购房款117万元、鱼池修建费2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双方约定的退款日期起计算资金占用费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4.诉讼费合理分担:案件受理费由陈先生承担部分费用,周先生与郑女士共同承担主要费用。
法院的这一判决,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核心损失,也通过利息的判决弥补了其资金被长期占用的部分损失。
附判决书节选:

【注:本判决为个案结果,仅作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不同案件需结合具体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综合判定】
四、案件启示:房屋买卖有红线,权属清晰是前提
交易的基石是合法,安全的保障是合规。一桩看似普通的房屋买卖,却因标的物的特殊性质而暗藏巨大的法律风险。从合同效力认定到财产返还,从利息计算到责任主体追加,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精准的法律把握和充分的证据支撑。
您在房产买卖、合同纠纷中遇到类似法律困境,或对交易风险存在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联系我们。我们将凭借在相关领域的实务经验,为您提供专业的分析与合规的建议,助您明晰法律边界,防范潜在风险。


19120691514
400052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