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CHINESE

律所联系电话19120691514 律所联系电话4000520817
banner1
banner1

电商标题用别人品牌名(如“某品牌同款”),算不算侵权?

时间:2026-02-27    访问量:4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具有极高的法律风险,很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一、可能构成的侵权类型

1.商标侵权风险(最常见)

核心判断:如果该品牌名是注册商标,而您在商品标题中使用该商标文字,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以为您的商品与品牌方存在授权、关联或特定联系(如正品、替代品),则涉嫌侵犯商标权。

举例说明:

高风险侵权表述:“XX品牌同款运动鞋”、“媲美XX品牌精华液”。这类表述直接、突出地使用了他人商标,意图攀附商誉,极易被认定为侵权。

极高风险侵权行为:在标题中使用品牌名,但销售的是假冒商品,则必然构成商标侵权乃至犯罪。

2.不正当竞争风险

法律依据: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如何构成:即使该品牌名未注册为商标(或未在相关类别注册),但如果已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您使用其名称进行商业宣传,攀附了其商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