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约定“货到付款”,但买方验货后认为质量不合格拒付,如何处理?
时间:2026-02-07 访问量:4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关键在于其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以及能否提供有效证据
一、争议处理步骤
1.审查质量异议是否成立:
异议期限:首先,应审查买方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内,或未约定时,是否在“合理期限”内提出了质量异议。如果超过期限,其异议可能不被支持。
异议证据:其次,审查买方提供的证据(如检验报告、照片、视频、沟通记录等)是否能初步证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2.明确处理方式:
协商处理:双方可就质量问题进行协商,例如修理、更换、降价或退货。协商一致的,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处理方案及付款事宜。
第三方检验:如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以鉴定结论作为处理依据。
诉讼或仲裁:若无法通过协商或鉴定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诉讼中,法院将根据证据判断质量是否合格,并判决由责任方承担相应后果。
3.厘清法律责任:
如质量不合格成立:卖方构成违约,应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此时,买方在合理范围内拒付货款可能具有正当理由,但需与卖方的违约责任相抵扣,而非无限期拒付。
如质量不合格不成立或超期提出:买方拒付货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卖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货款、赔偿损失(如利息、追索费用等)。
二、建议:
1.固定证据:双方均应妥善保管合同、交货凭证、沟通记录、货物现状照片/视频、检验报告等所有相关证据。
2.及时主张权利:卖方在买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时,应及时发函催告并保留证据;买方认为质量不合格的,务必在约定或合理的期限内书面通知卖方,并保留通知凭证。
3.寻求专业法律支持:鉴于此类纠纷涉及证据规则、质量鉴定、违约责任等专业法律问题,建议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以有效评估风险、制定策略。
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在合同纠纷、特别是买卖合同的履行与违约救济方面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诉讼支持,如有需要,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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