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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理使用”?如何界定是否侵权?

时间:2026-01-29    访问量:7 作者: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

合理使用是指有限度地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界定是否侵权,就是检查您的使用行为是否符合“合理使用”的四要素标准。当行为模糊时,最安全的方式始终是:1.事先获取授权;2.进行充分的转换性创作并明确标注来源;3.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评估。

一、什么是“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需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和条件,可以有限度地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一项著作权限制制度。

其立法宗旨是为了平衡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知识传播、文化教育和言论自由。它本质上是对著作权的一种法定“豁免”。


二、如何界定是否侵权?——“合理使用”的四步检验法

判断一个行为是“合理使用”还是侵权,并非简单的主观感觉,而是需要进行客观的法律分析。中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采用了国际通行的“四要素检验法”作为判断标准。必须同时综合考虑以下四个因素,不能孤立看待:

第一要素:使用的目的和性质

核心考量:是否具有商业性/营利性,以及是否属于“转换性使用”。

有利于认定为“合理使用”的情形:

1.非商业、非营利目的:如个人学习、研究、欣赏、课堂教学、科学研究、新闻报道、评论等。

2.转换性使用:并非单纯复制原作,而是增加了新的表达、含义、信息或功能,形成了新的价值(例如,为评论或讽刺目的而引用;创作模仿滑稽作品;将文字作品转换为数据进行分析研究)。

3.倾向于认定为“侵权”的情形:直接用于商业营利(如销售盗版、在商业广告中使用、未付费的商业性转载等)。

第二要素:被使用作品的性质

核心考量:作品的创造性程度和是否已发表

有利于认定为“合理使用”的情形:

使用已发表的作品(未发表作品受更强保护)。

使用事实性、资料性作品(如新闻报道、官方文件、科学数据)比使用高度创造性的文学作品、艺术作品、音乐作品等更容易构成合理使用。

第三要素:使用部分的数量和质量

核心考量:使用的“实质性”。

数量:引用作品的比例和篇幅。大篇幅复制通常不利。

质量:引用部分是否为作品的核心、精髓或最独特部分。即使引用字数不多,但如果引用了文章的核心观点、小说的关键情节、歌曲的高潮部分,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这是最关键的因素之一。

第四要素:使用对作品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

核心考量:该使用行为是否替代了原作品,损害了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

有利于认定为“合理使用”的情形:使用行为未对原作品的正常市场销售、许可或传播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甚至可能起到宣传作用

倾向于认定为“侵权”的情形:该使用行为显著减少了原作品的潜在客户或市场收入(例如,免费提供全文导致正版销量下降)。


三、法律明文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示例)

中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列举了十三种具体情况,例如: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少量翻译、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重要提示:即使是上述列举的情形,也必须遵守“四要素检验法”的精神,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实务判断中的灰色地带与风险

许多常见场景(如Up主制作影视解说、自媒体引用图片、学生论文引用、企业内部培训使用资料)都处于“合理使用”的边界。判断时:

1.没有绝对的量化标准(如“引用多少字才算合理”),需个案分析。

2.四个要素需整体权衡,某个要素不利不代表一定侵权,但商业性使用+大量引用核心内容+造成市场损害的组合,侵权风险极高。

3.转换性使用是近年来的重要突破口,但解释权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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